关于非法雇佣的处罚
雇佣外国人时,雇主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
如果雇员(外国人)提供了虚假履历、或伪造了相关证明等,此种情况下大家会认为雇佣方可能没有太大的责任。
然而,事实上雇主是有责任去识破上述虚假情况并按照正规程序进行雇佣。
此外,由于雇佣方相关知识不足或手续不全,使被雇佣方陷入了非法就业的情况下,不仅是该外国人,该外国人的家人也会受到影响。
因此,雇佣外国人的时候,需要对各项法令和手续进行充分的确认,熟知正确的流程以及准备适当的手续。
非法就业和非法就业助长罪
外国人在日本就业,最应该注意的就是非法就业和非法就业助长罪。
非法就业和非法就业助长罪,是指违反日本法律的就业以及助长非法就业等情况时被追问的罪责。
① 非法就业
在没有持有可以就业的在留资格的情况下就业或以非法入境的形式就业的情况等都属于非法就业。
不仅仅是在任何人看来都明显是恶性非法就业的情况,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超出可就业活动范围的限制,成为非法就业。
非法就业有以下三种情况:
1.非法滞留者和被驱逐强制者
2.在没有得到入境管理局的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工作
3.超过入境管理局允许的范围工作
② 非法就业助长罪
根据不同情况等会有差异,雇佣方以非法就业助长罪被起诉的情况下,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3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非法就业,介绍非法就业的外国雇主也是强制驱逐的对象。
如果雇佣方明知被雇佣方是集体偷渡者或非法就业者却给予雇佣,那么毫无疑问将会被问罪。
但是有时,由于雇佣方欠缺相关知识雇佣了非法就业者,也有可能会被以非法就业助长罪起诉。
具体来说,有以下的情况。“将在留资格活动范围以外的业务交给了外国员工”“忘记了在留期间的更新手续”等,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是由于人为的失误,也有可能会被追究为非法就业或非法就业助长罪。
如今,非法就业和非法就业助长罪会被认为是重罪,因此有可能会对雇佣方和被雇佣方同时进行金钱上以及社会上的制裁,所以需要注意。
取消在留资格的制度
是否能取得在留资格,是基于法务大臣的裁夺以及判断结果的。即使按照申请条件进行了申请,但是也无法保证一定会被许可。
即使在留资格被许可,如果在日期间有某些非法行为或某些不恰当的行为,在留资格则有被取消的可能性。
以下试列举一些取消当事人在留资格的情况:
① 申请人伪造自身学历和工作经历等情况。
② 提交了与事实不符的资料等情况。
③ 虽持有某合法在留资格,但在无正当理由之下,从事相关活动超过3个月以上等情况。
④ 新申请成为中长期居住者的人,在得到该许可后的90天内,没有正当的理由,却不向法务大臣申报居住地的情况。
⑤ 中长期居住者,自迁居之日起90日内,无正当理由,但没有向法务大臣申报居住地的情况。
⑥ 中长期居住者向法务大臣申报虚假居住地的情况等。
也就是说,外国人一旦有违法行为、虚假申请行为、不符合在留资格范围内的活动等皆有可能被取消在留资格。
很多外国人并不知晓此制度,所以雇主不仅要向该外国人询问清楚,还需向相关政府部门询问事实。
虽然很麻烦,但是如果怠慢,在发生问题时有可能会追究雇主的责任这一点需要引起注意。
拒绝入境期间
比如说,某外国人被指控在日本非法就业而被强制驱逐出境,那么此人将在一定期间内无法入境日本。
通常是拒绝入境期限5年(过去也有被强制驱逐,或出国接受命令出国而被入境限制10年的人) ,主动自首利用出国命令制度的话,也有减轻为1年的情况 (是否可以利用出国命令制度是有规定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非法居留人员都适用)。
但是,拒绝入境期间被缩短为1年和再次取得在留资格是两码事。
使用离境命令制度,便意味着在日本滞留期间有过不遵守法律的行为,即使过了1年也有可能无法再次取得在留资格。
即便雇佣到了优秀的外国人,但该外国人被认定为非法就业者并被强制遣返,那么雇主将陷入极其被动的状态,只能选择等5年(也有可能是10年),或是使用离境命令制度等待1年。
即使选择等待,但谁也无法保证今后该外国人还能否取得新的在留资格。
因此,重要的是在雇佣之时,就需注意不要卷入非法雇佣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向hellowork申报的义务
基于雇佣对策法,雇佣外国人(“特别永久居住者”,在留资格“外交”及“公用”除外)企业有义务对外国人雇佣情况进行申报。新雇佣外国人或者是外国人离职的情况下,都需要进行申报 (不申报的话有可能罚款30万日元以下)。这种情况不需要向入境管理局申报。
总括
外国劳动者和雇佣方,都应该明确清楚相关法令,避免被非法就业罪或非法就业助长罪等问责。
如果外国人在日本犯罪,那么雇佣方有时也会被追究责任。
雇佣外国人虽然有很多好处,但是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点,所以在实际办理手续的时候,推荐您和经验丰富的行政书士等专家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