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资格申请的最佳时机
提出在留资格申请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现在还在国外,根据申请者本人的时间安排想要取得在日在留资格的话,并不需要太过着急。
但如果现在已经住在日本,在留期限快到了的话,就需要尽早的提出申请。
当然,如果在留期限到期后,出国去其他国家的话,也没必要再进行申请。
但是,希望继续留在日本,而不进行更新、变更申请的话,最糟糕的情况有可能会被作为非法滞留者强制遣送回国。
因此,关于申请的时机,跟申请代理行政书士等专业人士商量、听取建议是非常重要的。
关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是从1990年开始的制度,在日本的代理人从那以后可以替计划入境的外国人向日本地方入境管理局提交在留资格申请。
在1990年以前,想要在留日本的外国人必须本人向日本公馆(大使馆或者领事馆)提交申请,同日本外务省的联络以及审查需要花费很多时间。
现在如上面所述,可以由在日本的代理人(申请代理行政书士等)进行申请,提高了申请者的便利性。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限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限是从发行日开始的3个月。
即便在到访日本很早之前就进行了申请,取得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但在3个月以内没能入境的话,资格证明书就失效了。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时间和申请流程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发放之前,通常需要1~3个月的时间。考虑到发放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所需的时间和实际领取所需的时间,来日预定日的前3个月开始着手申请最为合适。
如果是代理人申请的话,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会邮寄到代理人处,代理人再邮寄给在海外的申请者本人,是这样的一个流程。
如果利用邮局的EMS服务,邮寄时间根据国家和地域会有所差异。不过一般寄出3日左右申请者本人能收到,所以在时间上还需紧迫一些。
领取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者本人,需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和“护照”拿到日本公馆(大使馆或领事馆)领取签证,进行日本入境的准备。
根据在留资格的种类不同,申请期间会有所不同
申请在留资格所需的时间,根据在留资格和附加资料的情况有可能会有差异。
假设在留资格申请没有通过的话,需要进行再申请,必须从最初重新办理申请。
另外,分类1的企业申请等,最短1周内有可能发放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与其他的在留资格相比,有可能提前取得。
申请在留资格时期的注意点
1 在海外的居住者
在日本国外居住者必须携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和“护照”去日本公馆(大使馆或领事馆)领取签证。
但是,即使持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和“护照”,也不一定能得到签证。
为此,在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时间点,必须去公馆(大使馆或领事馆),及早进行VISA(签证)申请。
2 申请“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久居住者的配偶者等” 的在留资格的情况
在留资格“配偶者等”,需花费较长时间才能拿到。有时,也有不被许可的情况出现。
比如有以下现象的往往会被容易判定成为虚假结婚,所以往往审批时间会比较长。
如:“结婚前交往时间短,有国际婚姻的离婚史,跟对方的年龄差大”等。
因此在申请时,不仅要尽早进行申请,还需收集到可以证明两人关系真实性的相关证据。
3 在留期限马上到期的情况
原则上,必须在目前持有的在留资格的期限到期前取得在留资格的更新或者新的在留资格。
4 在留时的活动有变化的情况
在留资格所定义的活动内容,为了得到这个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这是前提。不过,如果在留时的活动有变化,需要进行变更手续。
在留资格中规定了可以进行的活动范围。
为此,如果活动内容有变更,需要变更手续。
另外,如果基于现在在留资格的活动没有持续3个月(拥有居住系资格的场合,6个月)以上的话,属于取消在留资格的事由,可能会被取消在留资格,需要注意。
总结
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适当的申请时期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在留资格申请的最佳申请时期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现行的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规定,在申请中,不能以“不知道”了事,所以申请者需要明确申请所需的条件,在留时要正确办理更新、变更等手续。
因此,将申请~在留~永住(或者归化,出国)一系列的事项委托申请代理行政书士等专业人士,也是安心滞留日本的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