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近畿地区 外国人雇佣・入管・在留资格申请支援中心

外国人雇用・就労VISAサポートセンター

签证与在留资格的区别

法律上所规定的签证和在留资格是完全不同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很容易混淆两者。

简单来说,签证是由各国大使馆颁发的用来确认护照是否有效以及申请人是否可以合法入境的一种许可。

另一方面,在留资格是外国人进入到日本后,对于在日居住、生活等一系列活动进行分类的许可。

简单总结就是,签证是入境时必要的一种许可,在留资格则是在日本居住生活时所必要的许可。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人会把签证误认为是在留资格。

将签证和在留资格的区别明确化是很重要的。

签证

签证如上所述,是由驻各国日本大使馆颁发的用来确认护照是否有效以及申请人是否可以合法入境的一种许可,带有确认·推荐的意思。

日本的签证种类,以工作或长期滞留为目的的签证主要分为6种「就业签证」「高度专门职签证」「创业签证」「一般签证(根据情况的不同也有可能可以取得资格外活动然后在日工作)」「公用签证」「外交签证」,以短期停留为主要目的的不能在日工作的签证分为4种,「观光签证」「过境签证」「短期停留签证」「医疗滞在签证」。「特定签证」的话,能否在日工作是根据个别情况而定的。

签证,原则上是从发放的第二天算起3个月之内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如果是持有1次有效签证入境后,那么入境次数用完,签证即失效;即使入境次数未用完,如果入境有效期已过,签证亦失效。

签证是入境日本的必需品,除了观光客以外,打算入境日本的外国人原则上必须在访问日本之前取得签证。

签证是需要向驻各地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然后得到批准后发放的,需提交的资料、申请方法等还需向驻各地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发送邮件或者打电话进行咨询。

在留资格

如前文所述,在留资格是外国人来到日本后,对于其在日居住、工作、生活等一系列活动进行分类的许可。

另外,是否能取得在留资格是基于法务大臣的裁夺以及判断的结果。虽然,在入国管理局的官网上公开了在留资格的种类以及各种在留资格可以在日本从事的活动内容,申请对象,在留期间等,但是关于法务大臣是如何进行判断的并没有详细的解释。

所以考虑委托申请代行行政书士,向其咨询相关追加资料又或者委托其去准备追加资料等,是提高在留资格取得可能性的方法之一。

以下内容是参与入境和在留资格审查的职员在审查时特别会留意的几点。
理解以下内容,可以更清楚的知道申请在留资格时的一些要点。

① 是否对在留资格的活动范围以及登录许可基准有一定的理解

每个(在留资格)申请人在日本滞留期间可以从事什么样的活动,从事的活动内容会给日本国带来怎样的利益?这往往是审查时的一个判断基准

② 进行正确的事实认定。

参与入境和在留资格审查的职员会针对各位的申请内容进行事实认定。
这里应该留意的点是“申请人负有立证责任”。
立证责任(证明责任)是指,申请人需要证明所申请内容均为事实且绝对真实(也有证实内容为错误的情况)。

当审查人员无法判断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内容是否属实时,入管局会向申请人提出补交资料去证明内容的真实性。

③ 所认定的事实是基于法律和法规的。

审查结果是绝对会基于事实,基于法律法规去判断的。

④ 适当的酌情处理

无法基于法律·法规去进行判断时,也会根据社会常识、社会经验等进行酌情处理

⑤ 申请手续

为了确保「在行政运营中的公平公正以及透明性」、将在留资格的申请进行手续化。

作为申请人必须充分理解以上5点,也必须充分理解法律法规。为了避免申请被拒签我们还需掌握正确的且战略的申请方法

总括

对于申请者来说,正确的理解和区分签证与在留资格的差别是绝对有必要的。

申请代行行政书士等专业人士对于关于签证和在留资格有着专业的知识。
也充分认识到随着劳动力的减少,越来越多优秀的外国人会来到日本工作生活,与外国人共存,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也是日本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

关于以上内容有任何不明之处,欢迎大家向行政书士等专家咨询。

入国管理业务的基本知识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