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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非法滞留问题

非法滞留者是指没有持有任何在留资格或者是持有适当的在留资格但过了期限,以违反入管法的形式滞留在日本的人。

日本的入管法中规定,即使是非故意或者非恶意,只要违反了法律就会被视为非法滞留者。
也就是说,不能以“不知道”为理由去逃脱非法滞留的处罚。

此篇文章记述了如何应对非法滞留问题。

非法滞留与逾期滞留的区别

逾期滞留是指,虽然拥有合法的在留资格,但是过了在留期限的状态。
另一方面,非法滞留的定义中既包含着逾期滞留,也指违反了日本的法令并持续在日本逗留的状况。

成了非法滞留怎么办

解决非法滞留的方法有几种,但原则上,都必须离开日本。

发现自己是非法滞留后,需要去警察或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旧入国管理局)自首。接受调查后,会被处与收容等的处罚,最终会被责令出国。非法滞留的事实会作为前科被记录下来,会对以后再次入境日本造成很大影响。

解决非法滞留问题的方法

原则上,非法滞留者必须接收处罚并且离开日本。
但是,除了这个情况之外也有其他可以利用的制度。

① 离境命令制度

离境命令制度是当事人主动自首,承认非法滞留,并离开日本的一种离境制度。

通常因为非法滞留而被强制离开日本的话,5年之内都不能再次进入日本。但是如果主动自首的话, 1年后能够再次入境日本。

但是,能够使用离境命令制度的非法滞留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当事人的情况恶劣程度较低,有立即从日本离境的意愿,本身属于逾期滞留。具体条件如下。

1 本着离开日本的意思主动到入境管理官署自首
2 不符合逾期滞留以外的强制驱逐事由
3 不是因盗窃罪等特定罪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禁锢的
4 过去没有被强制驱逐出境或者没有接受出国命令
5 预计能够迅速离开日本

② 强制离境处分和在留特别许可

如果是非法滞留者,原则上必须办理强制离境处分的手续,从日本离境。
但是,考虑到因为某些非法滞留者有特殊的情况或原因,也有可能得到在留特别许可。
在留特别许可也是由法务大臣的自由裁量作决定的,所以没有统一的“因为是某种情况所以可以获批在留特别许可”审核标准。
在留特别许可被批准往往是因为考虑到“当事人在日本的生活或家庭状况,人道主义关怀的必要性等”综合性的因素。

如果对今后的判断感到迷茫的话

在不注意的情况下在留期限过期了或者非有意而为之的情况下,建议向行政书士或律师咨询寻求帮助。

行政书士除了可以帮助申请人准备更新再留资格的申请材料,还可以帮忙向入境管理局提交“意见书”陈述在留期限过期的理由。
“意见书”是以一种书面的形式,让入国管理局明确申请人现在的状况、请求内容,为什么会陷入这样的事态等详细原因。

入管局官方也曾明确表示过,入管局局长会参考行政书士或律师提交的“意见书”进行审查,由此可见行政书士或律师提交的“意见书”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当然,即使行政书士或律师提交了“意见书”,结果也不可能尽如人意。
哪怕只能提高一丝丝的可能性我们还是要争取的。请大家一定要考虑一下。

总括

如上所述,非法滞留者在原则上必须离开日本。

但是,考虑到不得已的状况,有取得在留资格(更新)的可能性和获得在留特别许可的可能性。

为了不成为非法滞留,建议在事情发生前找到自己信赖的行政书士或律师,以便可以随时咨询,出现问题也可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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